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08

108.世上的一切事

108.世上的一切事物皆凭神性存在,并披上诸如自然界中能使它们在那里存在并发挥某种功用,因而相对应的那类事物;这一点从可见于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各种现象明显看出来。人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动物界和植物界中的事物来自天堂。我们可从无数事例中提及少数现象加以说明;先说说动物界中的某些现象。许多人已经意识到有什么样的知识可以说被植入每个动物。蜜蜂知道如何从花朵采集蜂蜜,用蜂蜡筑巢,以储存蜂蜜,从而为自己和自己的蜂巢,甚至为将要到来的冬天预备食物。为了生育新一代,它们的蜂王产卵,其余的则精心照料并覆佑它们。整个蜂巢生活在一种所有蜜蜂凭本能都知道的政府形式之下。它们保存工蜂,逐出雄蜂,剥去它们的翅膀;此外还有其它为了它们的功用而从天堂被植入它们的奇迹。蜂蜡为人类提供蜡烛,蜂蜜则提供甜蜜的食物。

还有可见于毛虫,就是动物界最不起眼的生物中的奇迹!它们知道如何从树叶的汁液获取适合自己的食物,后来到了指定时间就“作茧自缚”,如同进入子宫,从而孵化自己种类的后代。有的先变成若虫和蛹,并吐丝缠绕自己;这种产痛结束后,它们便披着新的身体出来,并带有翅膀,以便它们能在空中如在自己的天堂那样展翅飞翔,并庆祝婚姻、产卵,为自己繁衍后代。

除了这些具体例子外,总的来说,凡在空中飞的一切生物都知道滋养它们的合适食物,不仅知道这食物是什么,还知道在哪里找到它。它们知道如何为自己筑巢,并且各个种类筑巢的方式都与众不同;知道如何在巢中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它们的幼雏,并喂养它们,等它们独立后,就把它们赶出家门。它们还知道必须逃避的天敌和可以结交的朋友,并且这种知识从小就有;更不用说鸡蛋本身中的奇迹了,因为鸡蛋里面早已依次预备好形成并滋养小鸡的一切事物了;此外还有其它无数现象。

凡出于理性智慧思考的人,谁会说这些本能不是来自灵界,而是来自任何其它源头?而自然界通过用一个身体包裹来自灵界之物,或将原因中的属灵之物呈现在结果中而服务于灵界。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生来就进入这一切知识,而远比它们优越的人却不然。原因在于,动物处于它们生命的秩序,并且不能毁坏来自灵界而在它们里面的东西,因为它们没有理性官能。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来自灵界,他因过着得到其理性官能支持的违背秩序的生活而败坏了来自灵界而在他里面的东西,所以他必须生在纯粹的无知中,然后通过神性手段被带回天堂的秩序。

属天的奥秘 #3653

3653.从这些考虑

3653.从这些考虑清楚看出,这几节经文全面描述了教会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上荒废或洁净时的状态;同时,经上也告诫那些处于这些良善和真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教会里有三种人,即: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和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属于第一类的,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具体由“在犹太的,应当逃到山上”这句话来表示。属于第二类的,也就是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具体由“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这句话来表示。而属于第三类的,也就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具体由“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这句话来表示。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些话的阐述和解释(2454节);那里还解释了“回头”和“在他身后一看”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9298

9298.“不可将我

9298.“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这从“献”、“祭牲”、“有酵之物”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献”和“祭牲”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9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 8680, 8936节);“有酵之物”是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2342, 7906, 8051, 8058节);“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示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至于何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何为非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可参看前文(1679, 2408, 4729, 6359, 7272, 8298, 9258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教会的真理,之所以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完全不一致。它们是对立面,这会造成冲突,结果,要么良善灭亡,要么邪恶逃跑;因为良善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邪恶来自地狱。诚然,真理存在于恶人身上,虚假也存在于善人身上;但与恶人同在的真理只要仅仅在记忆中,作为手段服务于邪恶,就不会与他们里面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只要是这样,真理就没有生命。不过,如果真理被歪曲以至于支持邪恶,这也是由错误解读造成的,那么它们就会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渎。关于这种亵渎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4289, 4601, 6348, 6959, 6960, 6963, 6971, 8394, 8943, 9188节)。
  不可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这一事实从以下关于连同祭物一同烧在坛上的素祭的律法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论到这条律法说: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任何酵与蜜,你们都不可焚烧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利未记2:11)
  由此明显可知,这条律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祭牲的血”,而不说“祭牲”;因为“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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